一、青岛隆源水产品有限公司资产主要内容
债务企业名称:青岛隆源水产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债权总额:人民币1894.18万元
二、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持有对该债务企业的债权1笔,债权总额合计人民币1894.18万元,其中贷款本金合计1789.96万元,利息合计为96.76万元,其他费用7.46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17年11月10日,之后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青岛隆源水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7日,法定代表人刘卫卫,注册资本612.44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地为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双元路东侧,经营范围水产品初加工(产品100%外销);水产品、蔬菜冷藏;自有房屋租赁。
企业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四、担保情况
青岛佳元水产(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绿丰食品有限公司、刘卫卫为本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权本金为1790万元。
五、清收进展
1、保全情况:2017年5月19日,崂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212民初196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青岛隆源水产品有限公司、青岛佳元水产(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绿丰食品有限公司、和刘卫卫银行存款人民币2,113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2、判决情况: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1、青岛隆源水产品有限公司承担全部偿债责任;2、青岛隆源水产品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895,000.00元;3、青岛佳元水产(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绿丰食品有限公司、刘卫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资产亮点
青岛隆源水产品有限公司为本地区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海外客户长期稳定合作,主从债务人有一定偿债能力,预计有较好回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