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台安新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主要内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自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收购的烟台安新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截至2017年10月31日债权本金4160万元,利息2961118.25元、其他权利331550元,合计44892668.25元,烟台安青食品有限公司以名下工业房产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烟台安青食品有限公司、丛滋岗提供保证担保。
二、债权基本情况
借款人安新食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烟台毓璜顶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毓璜顶支行”)借款三笔,具体如下:
序号 |
借款合同编号 |
借款本金 |
借款期限 |
担保方式 |
1
|
37010120150009685 |
1000万元 |
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12月3日 |
抵押人烟台安青食品有限公司在最高限额4500万元的范围内以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保证人丛滋岗在最高限额4174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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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10120150009839 |
1280万元 |
2015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8日 |
抵押人烟台安青食品有限公司在最高限额4500万元的范围内以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保证人丛滋岗在最高限额4174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3
|
37010120160007072 |
940万元 |
2016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7日 |
抵押人烟台安青食品有限公司在最高限额4500万元的范围内以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保证人丛滋岗在最高限额4174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借款人安新食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农行烟台分行”)借款一笔,具体如下:
序号 |
借款合同编号 |
借款本金 |
借款期限 |
担保方式 |
1
|
37010120160000381 |
940万元 |
2016年1月14日至2017年1月13日 |
保证人烟台安青食品有限公司、丛滋岗在最高限额94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017年12月19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将该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并在报纸上刊登了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烟台安新食品有限公司是2002年8月21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卧龙园区。法定代表人丛国建,注册资本美元251万美元,股权结构:中国香港安德实业有限公司独家投资。初级加工蔬菜、水果制品;加工水产品、速冻食品,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企业已停止经营。
四、担保情况
(一)抵押
烟台安青食品有限公司以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卧龙经济园区内的房产及土地为借款提供抵押,抵押房产产权证号:烟房权证芝字第k04741、k04742号,建筑面积:12962.58平米,他项权证号为烟房他证芝字第094430、094431号。抵押土地产权证号:烟国用(2014)第10014号,面积22853平米,他项权证号为烟芝他项(2015)第1316号。
(二)保证
1、丛滋岗,男,1962年9月2日出生,汉族,住烟台市芝罘区南迎祥路34号附3号楼3单元3号,身份证号码为370602196209020018。
2、烟台安青食品有限公司
烟台安青食品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成立,注册地址位于芝罘区卧龙园区内,法定代表人丛国建,注册资本440.10万美元。股权结构:烟台安德水产有限公司出资102万美元,股权占比23.1%;中国香港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38万美元,股权占比76.82%。经营范围:初级加工水产品(不含国家出口许可证和配额管理的商品),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企业已停止经营。
五、清收进展
(一)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债权,已于2017年6月以三个案件向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17)鲁0602民初6080号、(2017)鲁0602民初6081号、(2017)鲁0602民初6088号。起诉的同时,分别就该三个案件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裁定号分别为(2017)鲁0602执保86号、(2017)鲁0602执保85号、(2017)鲁0602执保84号。
案件审理过程中,安新食品提出管辖权异议,芝罘区法院经审理驳回其异议,安新食品上诉中院,正在管辖权异议审理中。
目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正在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主体、申请追加被告及财产保全。
(二)查封情况
农行起诉时已向法院申请院查封了上述抵押物即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本债权涉及抵押物,为工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