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0月18日
应收本金及利息合计为:15340984.23元
债权情况:
济南中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0月18日应收款项本金及利息合计数额为15340984.23元。该应收款均已诉讼,本次拍卖委托人将裁判文书中涉及济南中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被告应支付的本金、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债权人权利一并转让与买受人。
具体包括:
(2015)高商初字第44号济南中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山东工大新高科技有限公司运输合同案件
(2015)盐商初字第0148号济南中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江苏泰东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5)盐商初字第0149号济南中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东台磊达水泥有限公司和江苏泰东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应收账款本息截止2017年10月18日合计15340984.23元(其中不含判决东台磊达水泥有限公司应支付的本金9987.76元及利息3419.89元)。
上述案件皆已申请执行,执行法院分别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