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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房产拍卖会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5-26

房产拍卖公告(第三次拍卖)

    受法院委托,将于2020年5月26日10:00—2020年5月27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 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详情见评估报告):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1号吉港花园(现南湖名家)1号楼3单元505室(证号:长房权字第1060173143号),建筑面积:196.42㎡。起拍价:141.1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8-19日,与我公司联系查看标的或可其他时间自行查看。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办理登记手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于2020年5月25日15:00时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000000028004100000378;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并备注名称:“长春市吉港花园拍卖保证金”,逾期不办理竞买手续,并持有效证件联系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不成交者拍卖结束后无息退还保证金。汇款人名称与成交后的成交确认书中名称一致。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

五、相关权利义务:

1、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2、与标的物有关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应经法院确认后享有拍卖优先购买权,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买受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及其他相关信息。

六、法律责任:竞得者应于2020年6月3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人制定的拍卖须知。

联系电话:0531-82620369 刘经理:13708939188

法院监督电话:0531-89256683

公司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6号

                                 


                                 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