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将于2016年2月24日15:00在济南法院拍卖网(http://jnzy.luauc.com)举行拍卖会(直播大厅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拍卖厅)。
一、拍卖标的:
高新区庄科片区经十东路南侧、山体东侧、土地证号为高新国用(2011)第0500059号分割出的19418.20平方米(29.13亩)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为教育用地,如能过户,则过户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参考价:943.3万元(第二次拍卖)。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月23日止,与我公司联系标的查看或自行查看。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举行拍卖会。
四、办理登记手续: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前将保证金100万元汇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齐鲁银行杆石桥支行;账号:000000028004100000378),并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于拍卖会前联系我公司办理完竞买相关手续。
五、成交款交付:竞得者应于2016年3月8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入标的保证金交付的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未竞得者3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联系电话:0531-82620789,13465403762
联 系 人:李经理
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