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烟台安德水产有限公司债权资产主要内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自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收购的烟台安德水产有限公司项目截至2017年10月31日债权本金4800万元,利息2395793.91元、其他权利336781元,烟台安德水产有限公司以名下工业房产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烟台泰裕食品有限公司、丛滋岗、许彤提供保证担保。
二、债权基本情况
序号 |
借款合同编号 |
借款本金 |
借款期限 |
担保方式 |
1
|
37010120160006438 |
2800万元 |
2016年8月12日至2017年8月11日 |
保证人烟台泰裕食品有限公司、许彤、丛滋岗在最高限额3600万元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
|
37010120160008988 |
2000万元 |
2016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17日 |
抵押人安德水产在最高限额2800万元的范围内以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丛滋岗在最高额5760万元的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12月19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将该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并在报纸上刊登了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烟台安德水产有限公司是1999年3月18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芝罘区卧龙经济园区,法定代表人丛国建,注册资本8000万元。股权结构:丛滋岗出资7400万元,股权占比92.5%;李金生出资600万元,股权占比7.5%。经营范围:水产品、冷鲜肉初级加工;水产品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鲜水产品、冷冻水产品、冷鲜肉、五金交电、汽车配件、钢材、水泥、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建材、家俱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会议服务,展览展示,自有场地租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企业已停止经营。
四、担保情况
(一)抵押
烟台安德水产有限公司位于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33号内1号的房产及土地为借款提供抵押,房产产权证号:烟房权证芝字第313734号,建筑面积7765.88平米,他项权证号为烟房他证芝字第094433号。土地产权证号:烟国用(2013)第10862号,面积4173平米,他项权证号为烟芝他项(2015)第1315号。
(二)保证
1、丛滋岗,男,1962年9月2日出生,汉族,住烟台市芝罘区南迎祥路34号附3号楼3单元3号,身份证号码为370602196209020018。
2、烟台泰裕食品有限公司
经查询,烟台泰裕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17日,法定代表人许彤。注册资本300万美元。股权结构:烟台泰裕化工有限公司222万美元,股权占比74%;新加坡永增源私人有限公司78万元,股权占比:26%。经营范围为:加工不含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品、果蔬制品及肉禽制品,并销售上述公司自产产品。目前企业仍在经营。
3、许彤
保证人许彤,男,1963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烟台市芝罘区青年路30号楼19层1号,户籍地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路6单元内2号,身份证号370602196304282913。
五、清收进展
(一)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债权,已于2017年6月以两个案件向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7)鲁0602民初6163号、(2017)鲁0602民初6135号,起诉的同时就该两个案件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裁定案号分别为(2017)鲁0602执保83号、(2017)鲁0602执保83号。
案件审理过程中,安德水产提出管辖权异议,芝罘区法院经审理驳回其异议,安德水产上诉中院,目前正在管辖权异议审理中。
该借款中有烟台泰裕食品有限公司、许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在起诉时,农行基于自身因素未对烟台泰裕食品有限公司、许彤提起诉讼。
目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正在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主体、申请追加被告及财产保全。
(二)查封情况
农行起诉时已向法院申请院查封了上述抵押物即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本债权涉及抵押物,为工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