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委托,将于2015年3月31日9:30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楼7号法庭(济南市经二路1号,从东门进入),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59-2号2单元301室房产。位于千佛山医院对面,翰林大酒店东临,现为经十路16601号,建筑面积:223.77平方米,证号:济房权证历字第151106号。参考价:250.23万元,保证金25万元(第三次拍卖)。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30日止,与我公司联系标的的查看或自行查看。
三、办理登记手续: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3月30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或交至法院指定帐户(单位名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历山支行,帐号:37001616205050150081),并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于拍卖会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四、成交款交付:竞得者应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入保证金交付的帐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未竞得者3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联系电话:0531-82620369 18660102445
联系人: 胡经理
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