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位于章丘市明珠小区北区12号楼401室(西单元四层西户)房产(房产证号:章房权证城字第11001584、11001585号,建筑面积:151.11平方米,配套房面积:28.50平方米),参考价:75.21万元。(第三次拍卖);
该房屋内有住户,买受人需自行清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承担办理房产过户等的各项税费。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15日止,与我公司联系标的的查看或自行查看。
三、办理登记手续:有意竞买者请于4月15日16时前将标的保证金8万元汇至或交至章丘市人民法院指定的帐户(单位名称:章丘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行,帐号:15-136101040031620,支票、汇票以到帐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于拍卖会前联系我公司办理完竞买相关手续。
四、成交款交付:竞得者应于2014年4月23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入标的保证金交付的帐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未竞得者3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联系电话:0531-82620789 13465403762
联系人: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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