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栖霞市福东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主要内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自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收购的栖霞市福东工贸有限公司项目截至2017年9月20日债权本金1324.97万元,利息262.97万元,代垫费用12.72万元,主债务人以名下工业房产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栖霞市四季丰果蔬有限公司、苗永翠、朱连军提供保证担保。
二、债权基本情况
序号 |
借款合同编号 |
借款本金 |
借款期限 |
担保方式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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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烟借字2014-069 |
850万元 |
2014年11月12日至2015年11月12日 |
抵押人福东公司在最高限额700万元的范围内以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栖霞市四季丰果蔬有限公司、朱连军、苗永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2 |
兴银烟承字2015-327 |
1250万元 |
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12月10日 |
2017年12月26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将该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并在报纸上刊登了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经向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福东公司系成立于2009年7月29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栖霞市民营经济园,法定代表人为孙继志,注册资本1000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果袋加工、销售,果蔬保鲜、冷藏、初加工。登记显示在营,现已经停产。
四、担保情况
(一)抵押
主债务人位于烟台市栖霞市翠屏街道十里庄村南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为借款提供抵押,抵押物产权证号为栖房权证栖城房字第00057318号、00043361号、00048310号,总建筑面积6622.44平方米,栖房他证栖城房字第00019924号。抵押物土地证号为栖国用(2010)第281532号,使用权面积8333平方米,栖他项(2013)第280845号。
(二)保证
1、栖霞市四季丰果蔬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1年6月2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栖霞市迎宾路861号,法定代表人为林海丰,注册资本510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果蔬保鲜、冷藏、初加工,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登记显示在营,但已停止经营。
2、苗永翠,女,汉族,1965年10月19日出生,住山东省栖霞市文化路220号。
3、朱连军,男,汉族,1961年5月18日出生,住山东省栖霞市文化路220号。
五、清收进展
(一)诉讼执行情况
2017年9月4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602民初6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福东公司偿付兴业烟台分行850万元借款本金及595341.55元利息(暂计至2016年9月20日)以及自2016年9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的利息、复利。兴业烟台分行对登记在福东公司名下的房屋所有权(产权证号为栖房权证栖城房字第00057318号、00043361号、00048310号)和土地使用权(栖国用(2010)第281532号)经拍卖或变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栖霞市四季丰果蔬有限公司、朱连军、苗永翠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7年9月4日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602民初6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福东公司偿付兴业烟台分行承兑汇票垫付款4749705.03元、利息957311.03元(暂计至2016年12月23日)以及自2016年12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承兑合同的约定计算的利息。保证人栖霞市四季丰果蔬有限公司、朱连军、苗永翠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目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正在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六、清收亮点
本债权涉及抵押物,为工业房产及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