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泰安市中级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6月27日15时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公告如下:
标的物:位于宁阳县城东街路南综合楼部分房地产,房屋所有证为:宁房权证字第500132号,总建筑面积:4620.3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宁国用(2008)字第153号证下1222.34平方米。参考价:2527.3万元,竞买保证金:250万元。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3年6月26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交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该拍卖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2013泰中法拍第209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它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拍卖会当日13时30分至14时在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手续。
咨询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26日11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531-82620789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环山路37号315室
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6月5日